
Los Santos Police Department
Public Communications Division
信息概述
TELL: N/I
最后一次更新日期:12/02/2023
此板块由Anastasia Alexeyevna维护
概述
媒体公共关系分局[简称 "PCD"]。其为警察局、公众和媒体提供多项服务。该部门负责整理维护内部的动态信息,并向媒体和公众公开与犯罪现场、重大事件和活动有关的信息、图片和视频。此外,PCD 还与媒体机构、自雇记者和摄影师保持积极的工作关系,以传播与警察局业务有关的信息。
PCD 的目标是确保始终保持开放的沟通渠道,因为这种开放性的沟通是赢得公众信任和信心的主要因素,这是执法部门的核心理念。通过维护网站运营、接受媒体采访、发布大量新闻稿、提交重大事件报告等方式,媒体公共关系分局采用久经考验、行之有效的方法,让洛圣都市民及时了解警察局的各项活动。媒体公共关系分局的主要任务是向公众提供完整、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媒体公共关系分局的成员被称为 "公共发言人",简称 PIO。
PCD 目前的工作重点如下
- 创建和发布新闻稿:
- 维护和运营官方的社交媒体账户:
- 选定、联系媒体机构和自聘记者/摄影师,并与他们建立沟通渠道:
- 招聘更多的新闻干事。
所有媒体机构、自雇记者和摄影师、合作机构(如洛圣都县治安局、洛圣都消防局)、私营企业、组织和公众均可发送电子邮件至 PCD 指挥组进行日常咨询。通常来讲,这些申请会在 72 小时内给予回复。
((向 PSB:PCD 指挥组用户组发送私人信息))。
媒体请求
媒体公共关系分局负责处理媒体申请。要提出媒体申请,请查阅 "新闻媒体申请表 "页面,了解如何向公共关系分局提交申请。通常来讲,这些申请会在 72 小时内给予答复。
请注意,公共关系分局可自行决定是否拒绝回应任何媒体申请。对于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内部案件档案或与本部门无直接关系的行动和活动,本部门不会发表评论,也不会提供任何相关信息。对于由其他合作机构(如洛圣都县治安局)执行的行动和活动,应直接联系其相关的公共关系部门。
法律没有要求洛圣都警察局必须提供信息或发布警察局所掌握的材料。洛圣都警察局不受联邦《信息自由法》(FOIA)(美国法典第 5 章第 552 条)的约束,圣安地列斯州也没有信息自由法或公开记录法。
通常申请的媒体类型
- 要求警察局提供与警察局行动或警察局所接听的服务电话有关的官方声明。
- 索取公开的新闻发言稿。
- 要求提供与警察局行动相关的图像或视频。
- 请求发布警车视频录像或静态图像。
- 请求就各种主题发表评论。
- 请求提供统计数据。
- 要求部分摘录警察局内部政策和法规。
参观、采访和拍摄请求
在公共发言人的陪同下,公共关系分局可为媒体机构、自雇记者和摄影师进入公共关系分局拥有和管理的设施提供便利,并允许他们接触新闻部车辆和人员。所有相关的请求都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须经公共关系分局主管/代理主管审查和批准。申请可能需要与公共关系分局内部利益以外的利益攸关方协商,例如,与其他分局主管、其他分局领导人和其他相关方协商。
参观、采访或拍摄申请应使用以下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公共关系分局指挥组:
- 隐藏内容:查看
关于参观、采访和拍摄申请,有一些相关的指导原则和限制。如果申请获得批准,我们将与申请者分享详细信息。如果申请会对公共关系分局造成负面影响或使公共关系分局声誉受损,则会被拒绝。
一般来说,最重要的限制如下:
- 未经公共关系分局主管的明确同意,不得对嫌疑犯和在押人员拍照或摄像。
-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秘密线人进行拍照或摄像,并且在一开始就应该拒绝所有相关的请求。
- 未经各部门的 OIC/AOIC 批准,不得对分配到管区警探、帮派执法小组办公室和大都会分局 D 排特警队的部门人员进行拍照或拍摄。
- 未经媒体关系科主管的明确同意,不得对证据进行拍照或摄像。公共关系分局通常会拒绝此类请求。
公共关系分局可为媒体代表、自雇记者和摄影师的随行提供便利。公共关系分局的公共发言人或其他受权人员可与媒体代表和自雇记 者及摄影师一起进行这些活动。
在某些情况下,公共关系分局可能会为与其他部门(如空中支援分局)的同行提供便利。这类请求取决于是否获得其他部门的批准,并受到相关部门规定的规则和条例(如果存在的话)的制约。
媒体代表和自聘记者的搭乘请求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 PCD 指挥组。请详细说明所请求的搭乘类型,并提供您的空闲时间。(向 PSB:PCD 指挥组用户组发送私人信息)。
除常规的随行规定外,还适用以下公共传播部规定:
- 禁止陪同公共发言人的媒体和/或摄像人员进入公众无法进入的区域;具体而言,禁止警员因其作为执法人员的权力而进入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后院、救护车或任何存在合理隐私期望的区域。
- 被摄录者的任何授权或进入非公共区域的授权完全是该人与媒体和/或摄制组之间的协议。公共发言人不得参与获得任何此类形式的同意。
- 在发布拍摄到的图像和影片之前,必须向所有观众发出基本警告:"除非已认罪或在法庭上被证明有罪,否则所有嫌疑人均被视为无罪"。
-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捕捉静或拍摄已故受害者的静态图像。
- 未经受害人同意,不得拍摄受害人的静态图像。
- 允许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捕捉或拍摄有关嫌疑人的静态图像。
社区参与小组[缩写为 "CED"]负责管理活动申请,无论活动是由合作机构(如洛圣都消防局)还是私营企业、组织或个人举办。如果您想向洛圣都警察局申请活动支持并了解所提供的支持类型,请查阅活动和社区外联申请页面。
获取新闻通行证
警察局向媒体代表和自雇记者或摄影师发放记者通行证。要获得洛圣都警察局颁发的新闻记者通行证,申请人必须是亲自报道紧急、现场或突发新闻事件和/或非紧急性质等公共活动的媒体成员,这些事件和/或公共活动涉及洛圣都市区内以安全或人群控制为目的而设置的警戒线、消防线或其他限制、约束或路面障碍。
在圣安地列斯州从事记者工作并不需要获得洛圣都警察局的批准,不过,如果您参加警方行动(如犯罪现场)或洛圣都警察局的官方活动,获得洛圣都警察局颁发的官方记者通行证可能会对您有所帮助。
有关如何申请记者通行证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记者通行证信息与申请 "页面。
合作伙伴机构 - 公共信息区
以下是圣安地列斯州其他合作机构的公共信息区链接。如果您希望联系我们的合作伙伴机构的公共信息区,请查阅这些链接。
- 洛圣都县治安局: 警长媒体信息分局
- 圣安地列斯公园警察: 公共关系分局
- 洛圣都消防局:公共关系分局
公共关系分局不审查公布犯罪记录的请求。请查阅犯罪记录申请页面。
表扬和投诉:
公共关系分局不审查与洛圣都警察局及其工作人员有关的表扬和投诉。有关投诉或表扬的信息,请查阅表扬和投诉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