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我们在游戏中扮演的是美国的一部分,因此真实世界的法律同样适用于我们在游戏中的行为.我们不希望每个成员都扮演成一名法律专家,但我们期望组织成员对更为著名的案例和第四修正案有一些基本了解.我们鼓励组织成员进行更多关于更可靠信息源的研究,例如
这个网站 ,下面我们将提供一些典型的判例法供各位学习.
特里 v. 俄亥俄州案. 确定了执法人员可以在合理怀疑时对嫌疑人进行“特里搜身”,不构成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但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例仅允许对武器进行搜查和扣押,而不允许对毒品进行搜查和扣押,具体要求请查阅手册有关要求.
田纳西州 v. 加纳案. 该法案确定了只有在必要时才可以对逃跑的重罪嫌疑人使用致命武力,并且必须满足嫌疑人持有热武器,并有可能在逃跑后对公众造成严重威胁时才可部署致命武力.
伍伦 v. 美利坚合众国案. 确定了警察在交通截停时发现非法物品后对目标车辆进行搜查是合法行为.
布伦德林 v. 加利福尼亚州案. (服务器内的圣安地列斯州). 该案例中布伦德林是一名乘客,警察因其所乘坐的车交通违规而截停该车,但警员要求乘客也出示身份证明,随后警员查询到了布伦德林的一些问题,将布伦德林逮捕,随后布伦德林起诉加州政府胜诉,因为联邦最高法院认为警员的做法违反了宪法第四修正案,布伦德林作为乘客,他的行为并没有可以让警员进行“合理怀疑”或“合理理由”的判断基础,所以警员不应该对其进行搜查以及扣押.
宾夕法尼亚州 v. 米姆斯案. 该案涉及到了警察在交通截停中的权力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问题.在这个案件中,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名警察进行了一次合法的交通截停,然后要求驾驶员米姆斯(Mimms)下车.当米姆斯下车时,警察注意到了车内的武器,随后进行了搜查.这次搜查导致了发现更多的证据,米姆斯被逮捕并起诉.最高法院裁定在交通截停的时候警员有权利要求驾驶员下车,在下车后发现的致命武力,警员可以出于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对嫌疑人车辆进行搜查,详情请见警员手册对搜查的相关规定.
马里兰州 v. 威尔逊案. 该案例中,威尔逊作为乘客乘坐的一辆车被警员依法截停,警员要求驾驶员以及乘客下车,随后警察对车内进行了搜索并搜查出毒品,威尔逊上诉认为被执法人员“非法”要求下车,经过联邦法院判定,执法人员可以命令乘客下车.
米兰达 v. 亚利桑那州案.确定了当对一个人进行询问时,他们有权咨询律师.这些权利必须向他们宣读,并且接收方必须理解这些权利.警员必须确保在宣读米兰达权利的时候被视频记录下来.
"我是一名洛圣都警察局的警官,特此通知您,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你可以享有以下权利,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开口说话,那么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你有权请律师,并可要求在讯问的过程中有律师在场。如果你请不起律师,我们将免费为你提供一位律师。在讯问的过程中,你可随时要求行使这些权利,你同样享有在律师到场前随时终止回答问题的权利,你是否明白上述权利?"
具体情况请阅读警员手册第5/002.
格林厄姆 v. 康纳案. 该案涉及到了警察使用武力的问题以及关于何时使用合理武力的问题.在这个案件中,格林厄姆是一名糖尿病患者,他在感到糖尿病低血糖症状的情况下,与朋友一起前往便利店购买糖果.当他发现排队的人很多时,他决定离开便利店,朋友将他送回家.在此期间,两名警察(其中一名警官是本案中的康纳)注意到了这一情况,怀疑可能发生了一起窃盗事件,因此对格林厄姆进行了拘留和搜查,而格林厄姆则反抗了警察的调查性扣留.这导致了康纳警官使用了武力来制服格林厄姆,最终最高法院裁定认为,该便利店发生了盗窃事件,格林厄姆与其朋友从便利店出来后,可以被警员作为"合理怀疑"的对象,所以警察对其进行调查性扣留是合法合规的.
具体情况请阅读
警员手册 1/557 合理怀疑和合理理由的相关规定.
马普 v. 俄亥俄州案. 确定了任何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的执法行为都是不合法的.
普拉多·纳瓦雷特 v. 加利福尼亚州案 (服务器中的圣安地列斯州). 确定了警员可以根据匿名举报提供的线索对目标车辆进行交通截停,只要警员认为匿名举报是可靠的.
肯塔基州 v. 金案. 该法案确定了警员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可以在没有获得搜查令的情况下进入目标区域,这意味着只要紧急情况不是由警员故意制造或推动的情况下就可以用紧急情况来合法进入目标区域.
奇梅尔 v. 加利福尼亚州案. (服务器中的圣安地列斯州). 该案涉及到了“逮捕时的搜查”(search incident to arrest)的问题,即警察在逮捕嫌疑人时是否有权搜查嫌疑人的周围区域.最高法院认定,警察在逮捕嫌疑人时有权搜查嫌疑人的“立即控制区域”(the area within the immediate control),以确保其安全和防止证据被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