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圣都警察局
交通组
交通组手册 - 附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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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巡逻 尽管特殊执法科配备有无标记巡逻车,警员仍应主要使用有顶灯巡逻车完成任务,尤其是分配到个人的警用摩托车。在不宜驾驶摩托车执行任务的情况下,警员可以使用部门的无顶灯/有顶灯巡逻车巡逻。有标记的巡逻车由于其高可视度,具备强力的威慑力。
- 310.1巡逻前检查
部门的摩托车由指定的服务商进行维护,但部门要求每名警员开展摩托巡逻前对车辆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 轮胎压力应当在正常运作可允许的范围内;
- 油门、刹车把手的正常性,油门应当能够充分通过把手发动,刹车和传动带松紧合理;
- ALPR、MDC、无线电电子信息集成系统正常,灯光正常运作(警灯和车灯);
- 车载的其他装备,如罚单簿、反光服、武器系统。
((尽管在服务器实际情况仅需要确保车辆车况良好,但我们鼓励警员在驾驶摩托前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检查车辆,简单的如“捏一捏车轮胎,动一动车辆把手”等常规的检查即可帮助大家建立一个“自己确实是在开摩托车的”概念。警员也可以通过/vdetails来设置自己车辆独特的描述,如把手上不会影响安全的小装备,车前的手机架等。))
、
310.2无线电
摩托车呼号为Mary,随车辆一同分配给摩托警员;实习摩托警员,由于其并未正式加入,需使用"XM"呼号;摩托监督员、高级摩托警员(首席摩托警员)、摩托教官等可使用25M80系呼号,如25M80,M81,82等,由指挥组另行规定。
310.3伴随巡逻
摩托警员可以因日常巡逻、交通行动、培训宣教等原因伴随巡逻。伴随巡逻允许警员将二人的无线电调谐,以便于通讯。
((Teamspeak中有专门的伴随巡逻频道,每个频道上限2人;如有3人及以上大型摩托行动,请使用交通联合行动频道
))
311.下车调查 由于摩托车,相较于四轮巡逻车,天然具有其脆弱性和灵活性;部门要求摩托警员时刻注意周遭的安全状态。
- 311.1 停车
在非紧急情况停车时,警员应尽量将车辆靠近路缘石停放以让出后方位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警员可以将摩托车停放在导流线、人行道、高速公路路肩等处,示例如下:
311.2 拦截
使用摩托车交通拦截时,应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距离,以防止前车以倒车等方式主动冲撞警员,必要情况下的致死武力是允许的(这包括警员在车上使用手枪)。
同时,由于摩托车MDC安装位置的特殊性,鼓励警员呼叫Code 10查询被拦截司机的信息,鼓励摩托警员在拦截时主动呼叫Code 6 Adam以获得支援,同时也鼓励警员让被拦截司机到人行道上接手处理。
高危拦截时,摩托警员应当将车辆停放在阵型后侧,并使用其他警员的轿车/越野车作为掩体。
310.3 封锁
警员应避免单独使用自己的摩托车对现场进行封锁,而应积极与其他部门成员合作。
312. 追捕 根据洛圣都警察局手册,警员禁止对因交通拦截而产生轻罪或重罪的嫌疑人实施追捕,应记录其车牌号,并发布犯罪通告。但在其他情况下,摩托警员可以通过自己的判断,遵循恰当步骤的情况下,完成对嫌疑人的追捕。
- 312.1 追捕发起 摩托警员,与其他部门正式警员一样,可以在符合政策的情况下发起追捕;但由于摩托车载具的特殊性质,不建议警员在摩托执勤时主动发起对非摩托车类载具的追捕,而应当更多通过APB、逮捕令等方式完成对嫌疑人的逮捕。
312.2 追捕队列 摩托警员不应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主动担任头车,除非被追捕的车辆同为二轮摩托类载具或在追捕中受到了监督员的命令;在理想情况下,摩托警员的站位应当在追捕队列的末尾,跟随最后一台轿车类巡逻车,无论其是否有标记;但在实际情况中,摩托警员可以根据现场局势自行决定追捕站位。
摩托警员应时刻注意追捕环境的特质,如在逐步中发生不宜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如经过泥地和高扬尘土路、骤降暴雨、Drive-By时,应主动通过电台和队列监督员报备,或离开追捕队列,或回到追捕的相对靠后位置。
((警员在追捕中应当正确驾驶摩托车,不能有违反服务器规则的情况。如不确定什么地方可以开摩托车,什么地方不可以开,请联系分局指挥组。))
312.3 追捕停车 在追捕进入到停车处置阶段(如高危拦截、逮捕后搜身等)时,摩托警员应参照 311.下车调查 相关条款执行。
313.逮捕嫌疑人 摩托警员在逮捕嫌疑人后需要呼叫其他单位运输,并及时完成相关报告;在无Union或其他分局响应运输请求时,摩托警员可以在分局频道内请求增援,而其他交通警员当优先响应。
201. 定义. 专项执法行动指针对特定区域,有组织,有目的,有系统地进行的定向执法,通常针对一种特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减少特定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次数或可能.专项执法行动必须启用摩托车单位.
202. 规则.
- 202.10 移动式车速管制. 使用车载雷达测试仪在特定区域巡逻,检测区域车辆速度,确保没有进行非法竞速.
202.20 违停执法. 针对人口密集区和商业区,警员可在开启行车记录仪的情况下,在周围巡逻,检查车辆是否违停.警员可给违停车辆开出罚单,但在开出罚单前需要使用记录设备(执法记录仪,行车记录仪等)将车辆的违停证据完整的拍摄,并将罚单粘贴在车辆显眼的位置. 警员应当先尝试与车辆注册人取得联系,罚单仅为最后手段.
202.30商业交通执法. 针对某一商业区域检测涉及商业性质的交通的驾驶行为标准进行执法,,对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的行为标准进行检查,警员可自行选择自己想要检查的类型,如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头盔,非法改装等.,但出于对警员安全考虑,建议摩托警员在执行商业交通执法时附近由Alamo或Caracara等重型车辆在勤。
202.40 追捕. 根据洛圣都警察局手册,同时出于警员安全考虑,特殊执法科警员禁止对因交通拦截而产生轻罪或重罪的嫌疑人实施追捕,应记录其车牌号,并发布犯罪通告.例如,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嫌疑人的行驶速度超过了限制,此时,嫌疑人没有任何罪名,仅仅是做出了违法行为.即使它拒绝配合执法人员的交通拦截,其罪行也是由于警员的行为而产生,故不能发起追捕.对于此类嫌疑人的追捕不仅会强烈危害公共安全,更可能使警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301. 定义. 仪仗工作通常为重要人物护送、葬礼等工作. 行动期间,仪仗人员驾驶摩托车以平行队列行驶在车队前侧,负责清理道路及礼仪工作.
302. 规则. 仪仗工作是庄严、肃穆的,出于礼仪性质,仪仗队应以两台“西部”摩托车为先导,必要时应配两台诗津摩托车在尾部护送。两侧队列应控制速度,并时刻保持平行,这是为了确保车队是缓慢推进的.仪仗人员应确保他们的制服观感是崭新且没有褶皱的,面部不得佩戴任何眼镜、护目镜或其它饰品.若仪仗队列行驶至弯道处,仪仗人员应控制车速与间距,确保过弯队列是缓慢、匀速且平滑的.
仪仗工作所需的制服、行走路径由活动监督员决定。
401. 定义. 宣传工作指特殊执法小组成员出于普法目的,走入校园或公司,进行法律宣讲工作.
402. 规则. 进行宣传工作时,警员必须拥有一个明确的目的,例如普及交通法.宣传的过程中,警员可自由发挥,但应遵守直观性原则,以合适的教具加以配合,避免出现填鸭式教学,影响宣传工作效果。宣传工作可以在合理的理由下动用各式车辆,如厢型车,多用途皮卡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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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0.巡逻[/b] 尽管特殊执法科配备有无标记巡逻车,警员仍应主要使用有顶灯巡逻车完成任务,尤其是分配到个人的警用摩托车。在不宜驾驶摩托车执行任务的情况下,警员可以使用部门的无顶灯/有顶灯巡逻车巡逻。有标记的巡逻车由于其高可视度,具备强力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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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0.1巡逻前检查[/b]
部门的摩托车由指定的服务商进行维护,但部门要求每名警员开展摩托巡逻前对车辆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list][*] 轮胎压力应当在正常运作可允许的范围内;
[*] 油门、刹车把手的正常性,油门应当能够充分通过把手发动,刹车和传动带松紧合理;
[*] ALPR、MDC、无线电电子信息集成系统正常,灯光正常运作(警灯和车灯);
[*] 车载的其他装备,如罚单簿、反光服、武器系统。
[/list][ooc]尽管在服务器实际情况仅需要确保车辆车况良好,但我们鼓励警员在驾驶摩托前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检查车辆,简单的如“捏一捏车轮胎,动一动车辆把手”等常规的检查即可帮助大家建立一个“自己确实是在开摩托车的”概念。警员也可以通过/vdetails来设置自己车辆独特的描述,如把手上不会影响安全的小装备,车前的手机架等。[/ooc][/list]、
[b]310.2无线电[/b]
摩托车呼号为Mary,随车辆一同分配给摩托警员;实习摩托警员,由于其并未正式加入,需使用"XM"呼号;摩托监督员、高级摩托警员(首席摩托警员)、摩托教官等可使用25M80系呼号,如25M80,M81,82等,由指挥组另行规定。
[b]310.3伴随巡逻[/b]
摩托警员可以因日常巡逻、交通行动、培训宣教等原因伴随巡逻。伴随巡逻允许警员将二人的无线电调谐,以便于通讯。
[ooc]Teamspeak中有专门的伴随巡逻频道,每个频道上限2人;如有3人及以上大型摩托行动,请使用交通联合行动频道[/ooc]
[b]311.下车调查[/b] 由于摩托车,相较于四轮巡逻车,天然具有其脆弱性和灵活性;部门要求摩托警员时刻注意周遭的安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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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1.1 停车[/b]
在非紧急情况停车时,警员应尽量将车辆靠近路缘石停放以让出后方位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警员可以将摩托车停放在导流线、人行道、高速公路路肩等处,示例如下:
[b]311.2 拦截[/b]
使用摩托车交通拦截时,应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距离,以防止前车以倒车等方式主动冲撞警员,必要情况下的致死武力是允许的(这包括警员在车上使用手枪)。
同时,由于摩托车MDC安装位置的特殊性,鼓励警员呼叫Code 10查询被拦截司机的信息,鼓励摩托警员在拦截时主动呼叫Code 6 Adam以获得支援,同时也鼓励警员让被拦截司机到人行道上接手处理。
高危拦截时,摩托警员应当将车辆停放在阵型后侧,并使用其他警员的轿车/越野车作为掩体。
[b]310.3 封锁[/b]
警员应避免单独使用自己的摩托车对现场进行封锁,而应积极与其他部门成员合作。[/list]
[b]312. 追捕[/b] 根据洛圣都警察局手册,警员禁止对因交通拦截而产生轻罪或重罪的嫌疑人实施追捕,应记录其车牌号,并发布犯罪通告。但在其他情况下,摩托警员可以通过自己的判断,遵循恰当步骤的情况下,完成对嫌疑人的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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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2.1 追捕发起[/b] 摩托警员,与其他部门正式警员一样,可以在符合政策的情况下发起追捕;但由于摩托车载具的特殊性质,不建议警员在摩托执勤时主动发起对非摩托车类载具的追捕,而应当更多通过APB、逮捕令等方式完成对嫌疑人的逮捕。
[b]312.2 追捕队列[/b] 摩托警员不应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主动担任头车,除非被追捕的车辆同为二轮摩托类载具或在追捕中受到了监督员的命令;在理想情况下,摩托警员的站位应当在追捕队列的末尾,跟随最后一台轿车类巡逻车,无论其是否有标记;但在实际情况中,摩托警员可以根据现场局势自行决定追捕站位。
摩托警员应时刻注意追捕环境的特质,如在逐步中发生不宜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如经过泥地和高扬尘土路、骤降暴雨、Drive-By时,应主动通过电台和队列监督员报备,或离开追捕队列,或回到追捕的相对靠后位置。
[ooc]警员在追捕中应当正确驾驶摩托车,不能有违反服务器规则的情况。如不确定什么地方可以开摩托车,什么地方不可以开,请联系分局指挥组。[/ooc]
[b]312.3 追捕停车[/b] 在追捕进入到停车处置阶段(如高危拦截、逮捕后搜身等)时,摩托警员应参照 [i]311.下车调查[/i] 相关条款执行。[/list]
[b]313.逮捕嫌疑人[/b] 摩托警员在逮捕嫌疑人后需要呼叫其他单位运输,并及时完成相关报告;在无Union或其他分局响应运输请求时,摩托警员可以在分局频道内请求增援,而其他交通警员当优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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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t=none][b]202.10 移动式车速管制.[/b] 使用车载雷达测试仪在特定区域巡逻,检测区域车辆速度,确保没有进行非法竞速.
[b]202.20 违停执法.[/b] 针对人口密集区和商业区,警员可在开启行车记录仪的情况下,在周围巡逻,检查车辆是否违停.警员可给违停车辆开出罚单,但在开出罚单前需要使用记录设备(执法记录仪,行车记录仪等)将车辆的违停证据完整的拍摄,并将罚单粘贴在车辆显眼的位置. 警员应当先尝试与车辆注册人取得联系,罚单仅为最后手段.
[b]202.30商业交通执法.[/b] 针对某一商业区域检测涉及商业性质的交通的驾驶行为标准进行执法,,对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的行为标准进行检查,警员可自行选择自己想要检查的类型,如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头盔,非法改装等.,但出于对警员安全考虑,建议摩托警员在执行商业交通执法时附近由Alamo或Caracara等重型车辆在勤。
[b]202.40 追捕.[/b] 根据洛圣都警察局手册,同时出于警员安全考虑,特殊执法科警员禁止对因交通拦截而产生轻罪或重罪的嫌疑人实施追捕,应记录其车牌号,并发布犯罪通告.例如,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嫌疑人的行驶速度超过了限制,此时,嫌疑人没有任何罪名,仅仅是做出了违法行为.即使它拒绝配合执法人员的交通拦截,其罪行也是由于警员的行为而产生,故不能发起追捕.对于此类嫌疑人的追捕不仅会强烈危害公共安全,更可能使警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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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1. 定义.[/b] 仪仗工作通常为重要人物护送、葬礼等工作. 行动期间,仪仗人员驾驶摩托车以平行队列行驶在车队前侧,负责清理道路及礼仪工作.
[b]302. 规则.[/b] 仪仗工作是庄严、肃穆的,出于礼仪性质,仪仗队应以两台“西部”摩托车为先导,必要时应配两台诗津摩托车在尾部护送。两侧队列应控制速度,并时刻保持平行,这是为了确保车队是缓慢推进的.仪仗人员应确保他们的制服观感是崭新且没有褶皱的,面部不得佩戴任何眼镜、护目镜或其它饰品.若仪仗队列行驶至弯道处,仪仗人员应控制车速与间距,确保过弯队列是缓慢、匀速且平滑的.
仪仗工作所需的制服、行走路径由活动监督员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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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01. 定义.[/b] 宣传工作指特殊执法小组成员出于普法目的,走入校园或公司,进行法律宣讲工作.
[b]402. 规则.[/b] 进行宣传工作时,警员必须拥有一个明确的目的,例如普及交通法.宣传的过程中,警员可自由发挥,但应遵守直观性原则,以合适的教具加以配合,避免出现填鸭式教学,影响宣传工作效果。宣传工作可以在合理的理由下动用各式车辆,如厢型车,多用途皮卡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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