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学院流程
发表于 : 2026年 2月 13日 01:37

监督员学院
后勤服务部
计划和培训
监督员学院培训分为 4 (四) 个阶段. 为了保证监督员学院的完整和专业性,人事与培训局指挥组决定将监督员学院划分为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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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 1 — 入门课程培训阶段 (1 周 — 2 周)
该阶段进行时,学院将开设课程以向学员进行授课
根据情况,课程将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每期必开设的课程,而选修则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开设。
— 该阶段旨在让学员熟悉监督员的基本职责,行为准则,法律基础,以及现场指挥等。
— 学院教官将开设课程进行授课,学员应当尽可能参加课程。
— 课程的参与不是必须的,如果学员因故缺席了一到两次课程,也可以正常参与阶段考试。
— 学员是否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由阶段考试决定(笔试).
— 学员如没有通过阶段考试,则将参与定向补习,通过后视为通过阶段考试.
- 阶段 2 — 一般培训阶段 (1 周)
在一般培训阶段,要求学员在教官的指引下,进行独立的监督员巡逻。在此期间,监督员教官将作为观察员观察学员,并在发现问题时给予教导。学员应当在这一阶段建立起实际的监督意识,将第一阶段学习的知识融入进实际的巡逻,形成自己的监督风格以及方法论。
— 学员将使用监督员单位进行巡逻,并实际参与进指挥当中。
— 教官将会在学员失能或做出错误决策时进行介入,这将由教官自行判断。
— 学员在该阶段应避免同一名教官与学员进行两次以上不包含两次的评估巡逻。
— 学员在该阶段应当至少完成 3 次 评估巡逻,并由监督员学院管理组负责评估是否通过该阶段。
— 评估巡逻没有设置上限,学员应该尽可能的多进行评估巡逻,这将有助于阶段评估时,管理组可以有效对学员进行评判。
— 学员在该阶段最短的通过时间将被设置为 1 周,假如学员使用3天达成了指标,则也应该在1周后推进至下一阶段。
— 如学员没有通过阶段评估,则会被要求重复该阶段。
- 阶段 3 — 定向培训阶段 (1 周)
在该阶段,学员将前往除特殊部门外的部门进行实习,了解其他部门的运作逻辑,行为方式,这将为学员在未来进行跨部门协作时,打下夯实的基础。
— 学员将作为观察员了解其余部门的行动方式,在该阶段,学员并不被要求进行指挥。
— 学员在该阶段应该寻找对象部门警衔为三级警员以及以上进行搭档。
— 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学员的实习指标也不尽相同,原则上来说,学员应当去所有除特殊部门外的部门观察至少 1 次。
— 该阶段不设置阶段评估,学员在完成指标后即可推进至下一阶段。
— 学员在该阶段最短的通过时间将被设置为 1 周,假如学员使用3天达成了指标,则也应该在1周后推进至下一阶段。
- 阶段 4 — 毕业答辩
学院将组织教官展开对学员的毕业答辩,并开出课题予学员,学员需要对课题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最终参与答辩。
— 如学员没有通过现场答辩,则会被要求进入定向补习,直至通过。
(( OOC信息 ))
监督员学院的核心宗旨在“育人”,而非“筛人”,所以我们设置的各种课程,阶段核心在于教授学员知识和技巧,在学员内不用担心“淘汰或掉队”,只要用心学习,都可以通过学院的课程。当然,为了避免部分学员进度过快,我们设置了阶段时间限制,在这个限制内,“落下进度”的学员可以补上自己的进度,而教官也会优先配合我们这部分的学员,尽可能保持一届学员的进度一致。
(( 缺勤 ))
虽然我们的目的不在于淘汰学员,但如果学员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院的要求,则会被劝退。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下一届学院开办时,也就是说直到下一批新的学员进入时,上一批的老学员仍然没有完成学业,则该学员会被移除出监督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