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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24-09] 管区警探的重组和帮派毒品分局的建立

发表于 : 2024年 7月 31日 19:52
Andereas Manstein
洛圣都警察局


KEVIN LEUNG
警察局长

威斯普奇总部
1308 圣安地列斯大街.
洛圣都市, SA. 90030
FELTON BARROW
市长
洛圣都警察局
行政命令 24 -09
  • 2024/07/24 至: 所有雇员
    来自: 警察局长办公室

    内容: 本命令是为了向全体雇员通知帮派毒品分局的建立,细则如下:

    1.帮派毒品分局的建立
    在既有体制下,各管区警探局由抢劫凶杀分局、帮派毒品分局和重案分局组成,囿于部门编制和警探训成的难度,加之部门预期总人数的限制,在较长阶段下建立完整的警探分局体系难度较大;考虑到现阶段各警探组辖区的高发违法犯罪,尽管表现形式为抢劫、凶杀、袭击在内的传统抢劫凶杀分局管理范围,但其根本原因在于难以遏制的帮派活动。为了集中警探调查力量,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现决定将管区警探局整体转设为帮派毒品分局(GND)。

    2.警探、反黑警员
    管区警探局现有专职警探(含警探学员和鉴识专技)、反黑警员两种,分别涵盖了便衣和制服警员,且分别归属于警探(ASD)和帮派执法小组(GED)两个相对独立的部门;在完成转设后,将不再将警探和反黑作为单独的部门区分,而是作为统一的帮派毒品分局雇员管理。帮派警探继续负责主导包括帮派犯罪在内的所有复杂罪案的调查;反黑警员将继续维持San Gangs,执行一般帮派勤务。对现存的GED雇员,管区警探将设置识别和考察程序,对确有所长而有志反黑事务的,在完成考察后予以留任,并开设转为警探的遴选通道;对无法完成考察,或无意继续从事反黑勤务的,许离任。

    3.一般罪案的管理
    囿于刑事调查人员的缺乏,帮派毒品警探,无论案件是否有帮派毒品成分涉及,均应介入调查;帮派勤务警员,在必要的情况下,亦应介入调查,程序由管区警探负责人主导。

    生效日期 即刻生效

    命令签署人: Jessica Turner
    职位: 副警察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