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圣都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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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 扣押车流程的优化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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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 扣押车流程的优化 (有效)
发表于 :
2024年 7月 26日 18:11
由
Alfred Hermann
来自
警察局长办公室
有效性
生效中
内容
鉴于既有系统无法在警员扣押车辆后直接通知车主,现要求所有警员在扣押车辆前,查询车主的注册手机信息;如该车主有注册手机,应当以
电话或短信
方式告知其车辆扣押的具体信息,包括
扣押人的警衔警号姓氏,车辆被扣押时间、地点和事由和取回方式
;如
车主没有注册手机,或通过IC途径无法联系
,则应当及时填写
车辆扣押记录
,以作对外公布之用.
警员应当参照
行政命令 24-8
的相关内容妥善保存材料,以进行后续可能的行政复议扮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