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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Michael Brant

发表于 : 2024年 6月 24日 01:40
Beowulf Vagriov
Michael Brant 写了: 2024年 6月 24日 00:58
Logo洛圣都警察局,
Aziz Nazari,
警察局长,
"保护"与"服务"
洛圣都警察局
学院前考试

  • 考试须知:
    • 此试题为机密文件,严禁泄露考题
    • 严谨出现替考行为
    • 您的回答必须在相应题目的答题框内不允许超出边界
    • 答题应使用0.5mm黑色墨水签字笔
    • ((请不要随意更改题目位置或题目回答位置,请做到一题一答案,如果回答位置不够您可以通过增加空格回车等方式来继续作答))
    • 本次考试,申请人只有一次机会,试卷提交后不允许修改,否则按照作弊处理
    如果您违反了上述要求,可能会:
    1. 被移除出招募程序
    2. ((被组织OOC封禁))
    3. 替考的人员与申请人受同等处罚
    本次学院前考试,分为两(2)个类别共12道题,A类题为选择题,B类题为简答题,满分100分(选择题一道6分共10道,简答题一道20分共2道),六十(60)分为及格,申请人需合理运用语法和标点符号。


    ((答题完成后,您应将试卷通过论坛私信的方式提交给发送试题的招募官))

    作为申请人,我已经完整阅读上述内容,并确保自己会遵守上述规定,一旦违反规定,我愿承担一切责任。
    考生签字: Firstname Lastname
考试开始

A类试题
本次考试选择题皆为单项选择
((请在您认为正确的选项前,将[ cb]修改为[ cbc],以表示您选择此选项))
  1. 麦克骑着自行车在街上来回穿梭,并在公路上故意阻挡其他机动车的正常行驶,请问他违反了下列哪一项法律?
    1. [√]不安全的驾驶自行车
    2. 鲁莽驾驶
    3. 危险驾驶
    4. 车辆谋杀
  2. 米兰达权利与美国宪法第几修正案有关?
    1. 第二修正案
    2. 第四修正案
    3. [√]第五修正案
    4. 第三修正案
  3. 下列罪名中,哪项在《圣安地列斯州刑法典》中属于轻罪?
    1. 谋杀未遂
    2. 绑架
    3. 故意伤害
    4. [√]性攻击
  4. 下列对'非法集会'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1. 未经授权的超过5人的小型活动性质的集会
    2. 未经授权的各类集会活动
    3. [√]未经授权的大规模社区聚会
    4. 未权的抗议或游行示威活动
  5. 依据《圣安地列斯州刑法典》,醉驾的定义是血液酒精含量超过?
    1. 0.09BAV
    2. 0.08BAC
    3. 0.09BAC
    4. [√]0.08BAV
  6.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对嫌疑人宣读米兰达权利是正确的?
    1. 逮捕嫌疑人时
    2. [√]对嫌疑人进行询问前
    3. 法庭法官宣判前
    4. 惩戒署带走嫌疑人时
  7. 一名警官的领章是一道竖杠,请问他可能是什么警衔?
    1. 三级警员
    2. [√]二级警督
    3. 三级警监
    4. 警长
  8. 有一名市民在夜晚凌晨五点时,前往了港口,从人贩子手里接走了一名偷渡过来的成年男性,并强迫其为自己劳动,请问该市民违反了哪一条刑法?
    1. (8)03.肇事逃逸
    2. (4)19.走私违禁品
    3. [√](4)16.贩卖人口
    4. (8)02.逃避执法人员
  9. 《圣安地列斯州刑法典》将违法行为归类为三类,即违法、轻罪、重罪,那么下列哪一项罪名是违法行为?
    1. (6)04. 提供非法场所
    2. (7)03.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品
    3. (7)01.虐待动物
    4. [√](11)02.无视交通管制
  10. 一起报警称报警人与另一个人因债务问题发生了纠纷,安德鲁警官到达现场后只安抚了双方情绪,然后就离开了,这是否是合理的执法行为?
    1. [√]是,因为警员没有权利插手债务纠纷
    2. 否,安德鲁警官没有履行执法人员的义务
    3. 是,警察没有必要处理纠纷
    4. 否,警员应积极处理债务纠纷

B类试题
  1. 詹姆斯警官在一天夜晚凌晨十二点的时候巡逻发现一名'衣衫褴褛'的黑人在一辆法拉利跑车面前来回徘徊,并尝试用手拉动主驾驶车门把手,詹姆斯警官立刻上前制止,并在经过该名黑人同意后对其进行了特里搜身,你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执法行为么?为什么?
    • <合法,合理怀疑,因为他的穿着是衣衫褴褛的,所以可以认定穿着与驾驶的载具不匹配,就算这是他的车,这时候我们也有合法合理的怀疑根据。>
  2. 布鲁克林是一名洛圣都的市民,他在一天下午逛街时,因“低血糖”犯了,前往戴维斯地区的“24/7便利店”购买糖果,与此同时洛圣都警察局接到一起报警称“戴维斯地区的24/7便利店正在发生盗窃事件”,杨警官和他的搭档安德森警官前往处理此案,正巧遇到布鲁克林从便利店内向外走,杨警官要求布鲁克林返回便利店内,接受警员的询问,并告知其戴维斯便利店正在发生一起盗窃,布鲁克林没有听从杨警官的要求并说“我在公共场合有自己的权利决定我可以去往哪里”,杨警官再次跟布鲁克林讲述了原因以及法律赋予执法人员“调查性扣留”的权利,布鲁克林依旧不服从并企图逃离现场,于是杨警官与安德森警官将其扑倒并控制,在控制后两名警员对布鲁克林进行了搜身,但并未发现任何商店物品,你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执法行为么?为什么?
    • <是合理的,因为在我们看来,我们是接到了报警,并且布鲁克在我们眼里也是嫌疑人,我们到现场要先解除危机,所以要先控制它,保证他是安全的,所以是合理合法的>

Re: [PAT]Michael Brant

发表于 : 2024年 6月 24日 02:23
Kevin Chan
试卷未签名.0分

Re: [PAT]Michael Brant

发表于 : 2024年 6月 24日 02:28
Morton Galbraith
申请人未签署姓名,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