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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命令 24-02] 三级警员+1的晋升机制以及监督员学校推荐信

发表于 : 2024年 6月 3日 22:56
William Reinhart
洛圣都警察局


KEVIN LEUNG
警察局长

威斯普奇总部
1308 圣安地列斯大街.
洛圣都市, SA. 90030
FELTON BARROW
市长
洛圣都警察局
分局命令 24-02
  • 2024/06/03 至:分局全体雇员
    来自: 密申罗巡逻分局指挥组

    内容:对目前三级警员+1的晋升机制以及监督员学校推荐信条例的明确阐述。

    由于监督员办公室的建立,分局将对实习监督员的路径进行一次重新规划。并设立以下条例:

    分局 三级警员 可以通过 申请 并成为一名 三级警员+1,并任职于任意一个监督员办公室。
    三级警员+1相当于实习的高级警员,任职于一个监督员办公室,并完成分局业务。通过一段时间的实习,三级警员+1 被允许获得分局指挥官的监督员学校推荐信,而晋升成为一名三级警员+1 SLO

    如上所述,成为一名 三级警员+1,并作为实习高级警员任职于监督员办公室,是唯一可以获取监督员学校推荐信的方式。任意一名警员想晋升为一名警司都必须经过这个流程。

    三级警员+1的实习期不固定,通常为 二至三个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授予推荐信。无法满足要求的三级警员+1 将被降级为三级警员,并在一段时间内不被允许重新申请。

    流程示意图如下:

    三级警员 ——> 申请并任职于监督员办公室 (2至3个月实习期) ——> 获取推荐信 ——> 晋升为 三级警员+1 SLO ——> 通过监督员学校 ——> 成为一名一级警司,并领导一个监督员办公室。

    生效日期:2024/06/03

    命令签署人: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