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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圣都警察局

"To protect and To ser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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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长是?(Otto Schm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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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尸体检验手册


第 2 章 - 尸体可能存在的几种常见死因死后的体表病理情况
机械性窒息死亡尸体一般会表现出如下征象:
1.颜面部淤血发绀、肿胀 因扼颈、勒颈或压迫胸腹部导致死亡的,由于头面部静脉回流受阻,血液瘀滞严重,加之血液中还原血红蛋白含量增多,使颜面部发绀及肿胀明显,尤以面部、口唇、耳郭等处为著。
2.瘀点性出血 颜面部和眼睑结膜近穹窿部、球结膜的内外眦部常可见圆形、针尖大小的出血点。瘀点性出血的发生与小静脉淤血、窒息缺氧所致的血管通透性增强、毛细血管破裂、应激状态下的肾上腺素分泌增多、血压升高等因素有关,常在窒息发生当时或15~30秒内发生。此特征现不作为机械性窒息的特征性改变。
3.尸斑出现较早、显著、分布较广泛 由于缺氧使末梢血管扩张,通透性增强,且血液不凝,呈流动性,加之还原血红蛋白含量高,因此死后不久便可形成伴有点状出血的尸斑。
4.尸冷缓慢 窒息过程中常发生惊厥,机体产热增加使体温升高,尸冷过程缓慢。
5.牙齿浸染 窒息死者的牙齿,在牙颈表面可出现玫瑰色或淡红棕色,经过酒精浸泡后色泽更加鲜艳,又将其称为玫瑰齿。其形成机制可能是窒息过程中缺氧所致的牙龈黏膜毛细血管出血而浸染牙齿。尸体腐败时,腐败的血性物也可产生此类现象,因此并不是特异性指征。
6.其它改变 可有大小便失禁、精液排出的现象。还可见口涎和鼻涕流出,有时可染有血色。
由切器致死的尸体的一般征象:
创口的形状多为长梭形,呈条状裂隙,两侧创缘合拢后呈细线状。除了四肢的切创可以较短以外,无论是长刃切器还是短刃切器,所形成的切创一般均较长,常在10cm以上,有时可超过致伤切器刃口的长度,这是切创不同于砍创、刺创的显著特点之一。有时身体突出部位(如乳头、阴茎、鼻、耳等)可被切断而形成切断创,这种创无创腔,只有创缘和创面,其创缘整齐,创面平整。
1.创角 切创的创角尖锐细长,两侧创角常有深浅不同之分,如果重复切割时,创角常有多个浅表的小创角,形似鱼尾状。
2.创缘 创缘平整,有时可因皮肤收缩呈波浪状;有皱褶的皮肤被切割时,在创缘上出现小的尖锐皮瓣;创缘一般不伴有擦伤或挫伤。
3.创底、创腔 切创的创底多不平直,呈倾斜状。切创的创腔一般不深,但因多有血管损伤,故外出血较明显。与刺创和砍创相比较,即使创底深达骨质和内脏的切创,其内部损伤也多不严重。
切器致死的自杀与他杀的一般征象:
1.自杀 自杀切创多见于颈部,其次是腕部、腹股沟部和腹部。自杀刎颈者,在颈部的主创口上缘或下缘出现孤立的,与主切口平行而无连续的浅表、短小的切口,多认为是自杀的试切创。自杀刎颈者有时颈部创口长、大而深,有的可在颈椎椎体前出现数条表浅切痕,这是自杀者死亡之前短时间内反复切割形成的。自杀者所用的切器大多遗留在现场尸体旁,有时甚至因尸体痉挛而紧握在手中,但不能仅凭现场未找到致伤切器就判断为他杀。
2.他杀 单纯用切颈的手段杀人者,偶见于切颈杀死熟睡者,更多的情况则是切颈与其他杀人方式联合使用者,如先击伤头部至昏迷,或先扼颈至昏迷后再切颈。他杀时,由于被害人的抵抗或防卫,可在手上或上肢前臂外侧形成抵抗伤。
由锐器致死的尸体的一般征象:
锐器伤是指利用致伤物锐利的刃缘或(和)锋利尖端作用于人体所形成的损伤。锐器创的形态较规则,创口可呈裂隙状或裂开,裂开的程度与皮纹的走向有关。在正常人体皮肤上有不同走向的纹线称为分裂线,分裂线与体表褶纹走向一致。创口与分裂线平行时,呈裂隙状,垂直时呈菱形或类圆形,斜向成角时呈平行四边形。锐器创有以下共同特点:创角尖锐、创缘整齐、创壁平滑、两创缘或创壁之间无组织间桥、创腔较深、创缘不伴或仅有很轻的擦伤、创口出血明显等。

1.刺创口:皮肤刺创口的大小与刺器大小有一定关系。无刃刺器所致刺创口常小于刺器横断面;有刃刺器所致刺创口,如刺入和拔出过程中刺器和身体均无扭动,则刺创口大小近似于刺器横断面大小。对皮肤刺创的检查,应先在自然状态下观察创口形态并照相,然后将其合拢检查。一般有表浅划痕相连的一端,或有分支小创角的一端为刺器刃缘所形成;而伴有表皮剥脱的一端为刺器背部所致。致伤刺器上黏附的油泥、铁锈或煤灰等可能黏附在刺入口的皮肤或衣物上,必要时可用仪器或试纸进行元素分析,辅助认定致伤物。

内部器官刺破口:若刺器刺破胸膜、腹膜、膈肌或有包膜的实质器官,可将这些部位的刺入口与皮肤上的刺创口对比。浆膜或器官包膜表面的刺入口对推测刺器宽度和刃口锐利程度有较大帮助。心脏由于不停跳动,容易形成变异创口。肋软骨上的刺创易容易出现变异,刺器背部一侧形成的创角容易撕裂,且创口易闭合。

衣物刺破口:刺创死者常可在衣物上发现刺破口,要详细记录布纤维断裂情况,破口大小及方向,是否与皮肤刺创口相一致等。

2.刺创管:也称刺创道,即刺器刺入人体内形成的管状创。刺创管的方向与刺器刺入的方向一致。当刺器刺入人体后未全部抽出又重复刺入时,则可形成一个刺入口,多个刺创管的现象。检测刺创时,应探测刺创道的深度。刺创道的深度不能反应刺器长度,当刺器全部刺入,而被刺部位软组织陷入,则刺创管的长度大于刺器长度。骨及实质脏器(肝、肾、心)上的刺创形状常能较好地反映刺器横断面的形状。

3.刺出口:仅见于贯通性刺创,其形状与相应刺入口相似,略小,创缘不伴有擦伤。如刺器未拔出又反复刺入并贯通时,可形成一个刺入口和多个刺出口。
因高坠致死的尸体的一般征象:
1.头部 有明显损伤,损伤程度可由擦伤直至全颅崩裂,头颅受撞击处常形成明显血肿,血肿与着地部位有关,以枕部最多见,颞顶部次之,多位于帽檐水平。下肢着地者,力通过脊柱传导,可引起颅底骨折。常见从耳、鼻、口等处流出血液和脑脊液。
2.颈部 常见颈部皮下及深层肌肉内出血,气管和甲状软骨旁软组织出血。易被误认为扼颈所致损伤,但仔细检查表皮无扼痕可见。
3.胸部 胸部皮下出血多集中在胸骨和锁骨附近。多发性肋骨骨折较常见。
4.背部 可见皮肤擦伤及血肿,擦伤多集中在肩胛附近。有时可见脊柱骨折,多为腰椎骨折。
5.腹部 体表损伤轻,内部器官损伤重,是其特点之一。
6.四肢 四肢损伤最多见,程度也不一致,从擦伤、挫伤、挫裂创乃至开放性或闭合性骨折。四肢骨折多为粉碎性骨折,常发生在下肢。高坠伤可见骨折肢体形成典型的假关节。

高坠伤的特点
1.体表损伤较轻、内部损伤重,
2.损伤广泛、多发骨折、内脏破裂 高坠伤符合减速运动损伤的特点,损伤既可见于人体着地部位,也可发生于远离着力点的部位。
3.损伤多由一次性暴力形成 虽然损伤较广泛而且重,但其外力作用的方向或方式是一致的,可以用一次性外力作用形成解释。空中障碍物所致的损伤和落地后弹起所致的二次损伤除外。
4.损伤分布集中 多集中于身体的某一侧、头顶或腰骶部。
5.损伤重、出血少 易发生多发性肋骨或四肢长骨骨折,甚至肢体横断,一般人为用工具打击难以形成,且长骨骨折处或肝脾破裂出血较少。
溺死尸体的一般征象:
水中早期尸体的检验
尸表征象
1.尸表温度较低、皮肤苍白
2.尸斑浅淡、出现慢:尸体在水中常随水流漂浮翻滚,体位姿势多不固定,尸斑很难在体内的某一低下部位形成;同时,皮肤血管和立毛肌遇冷水刺激而收缩,故尸斑出现缓慢而又不明显。水中的氧气可渗入血管,形成氧合血红蛋白(HbO2)于血液内,HbO2呈鲜红色,透过皮肤后,尸斑呈淡红色或粉红色。
3.尸僵出现早:溺死过程中发生挣扎抽搐,肌肉剧烈运动,ATP消耗多。
4.口、鼻部蕈样泡沫:冷的溺液进入呼吸道,刺激呼吸道黏膜分泌大量黏液,黏液、溺液及空气三者经剧烈的呼吸运动而相互混合搅拌,产生了大量细小、均匀的白色泡沫。这些泡沫溢出并堵塞在口、鼻孔及其周围,宛如白色棉花团堵塞呼吸孔道。这种泡沫因富含黏液而极为稳定,不易消失,抹去后可再溢出。蕈样泡沫是一种生活反应,对确认生前溺死具有重要意义。
5.皮肤鸡皮样变:由于皮肤受冷水刺激,立毛肌收缩、毛囊隆起,毛根竖立而形成。但要注意死后不久抛尸入水的尸体也可见到此征象。
6.手及指甲内异物:由于溺死者溺水时在水中挣扎,往往手中可抓有水中的水草、树枝、泥沙或其他异物,指甲缝内也可嵌有泥沙。这种征象对确认生前溺死具有重要意义。
7.洗衣妇手:尸体浸泡在水中,水分进入皮肤,表皮角质层浸软、变白、膨胀、皱褶,以手和足的变化最为明显,称为皮肤浸软,又称为洗衣妇样皮肤。此变化并非生前溺死者特有。
8.其他改变:①男性阴茎阴囊皱缩,女性乳房呈强僵状态。②水中漂流时造成的尸表损伤。

水中晚期尸体的检验
尸表征象
1.手足皮肤膨胀呈套样脱落。
2.尸体的沉浮:当人体吸入了溺液后,身体的重量大于等体积水的重量,故沉入水底;尸体腐败过程中,使体内产生大量的腐败气体,使尸体膨大呈“巨人观”,即气味恶臭,全身呈桶状,皮肤发绿,表皮剥脱,毛发脱落,颜面膨大,眼球外凸,舌尖挺出口外,上下唇外翻呈漏斗状。
因棍棒等钝器致死的尸体的一般征象:
圆柱形棍棒伤
常见的是长条状皮内、皮下出血,中心部位较重,向两侧逐渐减轻,边界不清,出血带宽度较棍棒直径小,木质棍棒表面不平滑时,可在打击范围内出现孤岛状表皮剥脱,铁质棍棒形成的表皮剥脱较重,在打击范围内常有条状表皮剥脱。常见的损伤类型如下:
1.中空性挫伤 圆柱形棍棒若快速、重力打击在平坦且软组织较丰满的部位,可出现中空性挫伤。中空区的宽度一般小于棍棒直径,尤其是木、竹制圆柱形棍棒更易形成。在我国以往的法医学著作中称其为“竹打中空”;国外的书中则称其为“铁轨样损伤”。
2.“镶边”样挫伤带 圆柱形棍棒若打击在头部,因颅骨衬垫及头皮血管丰富、脆性大,易出现头皮挫裂创,两侧创缘可见对称性挫伤带,称为“镶边”样挫伤带;垂直打击时,创缘两侧的挫伤带宽度一致;偏击时,棍棒运行方向与头部夹角小于90°的一侧因受力较大,该侧的挫伤带宽于另一侧。
3.弧形挫裂创 头皮及皮下组织易被挫裂或挫碎,棒体端部打击时,形成弧形挫裂创。
4.颅骨骨折 棒体打击力量较大时会导致颅骨骨折。木质棍棒多形成线性骨折,铁质棍棒多形成凹陷性骨折,周围常伴有嵌压性小骨裂。
方柱形棍棒伤

1.平面垂直打击 形成均匀的带状挫伤,界限清楚,宽度与接触面宽度基本一致;快速、猛击平坦且软组织丰厚的部位,形成带状中空性挫伤。
2.棒端打击 出现槽状中空性皮下出血。如力量较大可形成骨折,骨折形状与击打物截面的形状相类似。
3.棱边垂直打击 可形成条状擦伤、挫伤,中心部位较重。若软组织下有骨质衬垫,则易形成条状挫裂创,创口边缘平直,易错判为锐器创,此时应特别仔细检查创底骨面上有无锐器损伤的痕迹和覆盖物断面的形态特征以资鉴别。
4.倾斜打击 可形成条带状挫伤,着力重的一侧边界清楚,常伴有擦伤,另一侧边界模糊。力量大时,形成挫裂创。
5.棒端戳击 以棒端戳击,可形成与棒端形态相似的方形挫伤;端部一角打击时,可形成三角形皮内、皮下出血或挫裂创,在颅骨上可形成三角形凹陷性骨折。
不规则形棍棒损伤

可形成散在、大小不等、形态不一、程度不同的擦伤、挫伤及挫裂创。如棍棒有分支或其他附属物,常形成一些与这些分支或附属物相对应的损伤,这对于致伤物的同一认定至关重要。此外,创腔内可留下木屑或树皮、铁锈等,检查时要注意发现和提取,以备实验室检验,为致伤工具认定提供依据。
因徒手伤致死的尸体的一般征象:
徒手伤是加害人在不用任何器具而用身体的某一部位造成被害人的损伤。常见于事先无准备或无工具利用的情况下发生的案件,如纠纷斗殴、虐待、强奸等案件。徒手伤多用手、脚,亦可用肘部、膝部、牙齿及头部等部位形成。
手所致的损伤
1.抓痕 抓痕是指甲掠过皮肤表面并使表皮移位而形成。可呈扇形或几条平行的沟状痕,或两者并存。若为扇形抓痕,则起始端较宽且深,尾端逐渐变浅变细;平行抓痕每条痕迹都有一定宽度,检验室可见细小和微脱落的游离皮瓣存在。被害人在搏斗过程中在犯罪嫌疑人身上形成的抓伤,多在面部、手部及其他暴露部位。
2.手指伤 手指,尤其是指端以一定力量压迫身体表面一段时间,特别是颈部,受伤部位的皮肤可形成局限性圆形或椭圆形皮下出血。右利手扼颈时,典型的在颈前右侧形成一个稍大的类圆形皮下出血,左侧可形成2~4个稍小的类圆形或椭圆形损伤;左利手时则相反。
3.掌击伤 掌击伤是指以手掌面打击人体造成的损伤,多见于伤害案件,主要攻击部分为头面部。有的以手掌的侧面“砍击”颈部或头部,重者可致死亡。
4.拳击伤 拳击伤是指用紧握的拳头打击人体造成的损伤。其损伤程度取决于打击时的拳速、体力及受害人的身体状况和受害部位。拳击下颌部时,打击力可经下颌骨传导到脑部而引起脑损伤的严重后果。拳击身体某些敏感部位如上腹部、喉头、心前区、外阴部,外表甚至内部可无明显形态学改变,但可引起严重的功能障碍,如疼痛性休克、神经反射性心脏停搏等引起的死亡。
足所致损伤
1.足踢伤 足踢伤多见于人体下部等处,如双下肢、会阴部、臀部和腰腹部等,如被害人处于蹲位、坐位或卧位。则可见于身体的任何部位。足踢伤多较拳击伤为重,较易造成受伤部位骨折或内脏损伤,其他特点与拳击伤类似。
2.足踩伤 轻者可致表皮剥脱、皮下出血,重者可致骨折,内脏破裂、穿孔,也有压迫颈胸腹部导致窒息死亡。有时见于突发事件所致的群体损伤。检验时在衣物及皮肤上可见尘土鞋印,在平坦的皮肤上还可出现与鞋底花纹图案类似的皮下出血。
肘、膝、头所致的损伤

1.肘击伤 肘击伤多在受伤局部形成类圆形皮下出血,重者可致肋骨、颅骨骨折、内脏器官破裂或穿孔。
2.膝部致伤 膝部顶撞多伤及会阴部或腹部,可形成类圆形皮下出血,但也有受伤局部无明显外伤征象。
3.头撞击伤 以头撞击他人头面部可致头面部软组织、五官甚至脑损伤,但损伤缺乏特征性,故较难认定,应结合受伤史、损伤检验及用来撞击的头部是否有损伤等。
咬伤
咬伤是指人或动物的上下颌牙齿咬合所致的损伤,在攻击和防御时均可形成,牙的咬痕具有良好的个体识别特征。
1.咬伤的特点 较多见的是以对称的半弧形几个牙印构成圆形或椭圆形的咬痕,常见于面颊、肩部、乳房。上颌中切牙形成相对较长的“一”字型咬痕;下颌中切牙形成相对较短的“一”字形咬痕;尖牙的咬痕呈现牙尖印;磨牙的咬痕为方形牙尖印,但较少见。
2.咬痕的固定、提取 首先要提取咬痕表面的唾液斑,备做物证检验做个体识别;其次是加比例尺对咬痕进行拍照固定,对于曲面皮肤上的伤痕,应采取立体拍照;再次是用石膏液采集咬痕印,并翻模还原。如为尸体上咬痕,还应取下相应部位皮肤,用10%甲醛液固定保存,为了防止变形,可将切下的皮肤四角用针固定在硬纸片上,然后放入固定液中。

尸体检验手册


第 1 章 - 尸检前准备与尸检中
1.在开始尸检工作前,法医应该准备好如下:
  • 在尸检室内专用的干净长外套以及裤子和鞋子或全包式鞋套
  • 尸检室内专用的相机或记录仪一部
  • 医用手套与全封闭式医用护目镜和医用口罩
  • 手部消毒液
  • 用器械盘装好的手术用具,如一次性手术刀,止血钳,扩张器,缝合工具套组等.
  • 一个或多个空的器械盘
准备好上述物品后,就可以开始进行尸检工作了.在开始之前需要先讲尸体从冷冻停尸间内移出并放置到验尸台上.期间需要确保尸体的肢体,躯干等部位不会接触到如墙壁,门框,玻璃等物品.同时法医还要保持对尸体的尊重,无论尸体来自于什么国家,是什么肤色,信仰是什么等.并且禁止过度的讨论和评价尸体的敏感部位或外观,长相等.

2.尸检 在进行尸检时,需要保证切口平滑圆润或干净利落,禁止在尸体上留下二次损伤或不易于观看的切口.并且只能在需要的部位进行切口,禁止在其他不需要的部位进行任何切开,破坏或其他行为.

3.尸体可能存在的几种常见的死亡情况
  • 1.机械性窒息死亡
  • 2.火器致死
  • 3.切器致死
  • 4.锐器致死
  • 5.高坠致死
  • 6.溺死
  • 7.棍棒等钝器致死
4.待编辑